摘要

民事案件调解的解决方式即是妥协艺术,这种妥协非当事人主动意思,而是一种被动式的妥协。这并不是对原则的牺牲,而是自我利益最佳判断者——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现,是正当程序价值的表征,其与恢复性司法存在异曲同工之处。对于如何引导当事人作出妥协,除了把握好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正常心理外,其无恶意和恶意诉讼值得我们认真对待。调解法官应该努力改变当事人的参照点,充分利用和发挥妥协的积极价值,避免、化解妥协的消极影响,应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平衡,调动各方力量创造群体效应,增强亲和力营造人文氛围,保护妥协方利益,确保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