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熙载在其作品《艺概》的"诗概"一节中,概述了诗"言志"、"缘情"、"理义"为本这三种本体论。这是他对传统的诗学本体论中"言志为本"、"缘情为本"、"理义为本"的继承,同时他也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