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定向增发预案公告前一年内宣告派发股票股利的特殊行为入手考察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问题。研究发现,定向增发的对象和定向增发公司的所有权性质会影响预案公告前宣告派发股票股利的多少。定向增发对象不含或不仅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时,以及增发公司为非国有性质时,宣告派发的股票股利更多。进一步研究发现,定向增发前宣告派发的股票股利越多,增发后的短期市场反应越好,超额收益越高。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时套现存量股票,实现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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