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平台和重要载体。目前,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存在着设施体系薄弱、吸引力不够且使用不平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落后、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且设施布局缺乏整体规划等问题。我国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立法存在立法体系不完善、对法律后果的规定不完善、立法对设施的监督机制规定不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完善立法体系、进行分类立法、完善立法内容和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监督等立法建议,希望对公共文化设施立法的完善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