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以来工资收入在我国初次分配中所占份额过低,且增长速度低于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这种状况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刺激消费以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在当前阶段,政府、企业和工会应当分别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代表劳动者维权的责任,采取共同协作的方式提高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例,构造国民收入分配的合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