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违反开源软件许可证适用违约救济方式还是侵权救济方式,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为了鼓励开源软件的开发和运用,我国应当将开源软件许可证视为是一个附解除条件的格式合同,将违反GPL许可协议的行为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而赋予权利人侵权救济途径。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