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一些对英雄烈士人物调侃、恶搞的现象,甚至篡改、诋毁英雄形象,这些行为是对那些为国家社会作出杰出贡献甚至献出生命的英雄的严重侮辱和不尊重,是对烈士及其家属的名誉和情感上的伤害,更是对社会价值观的错误引导。基于此,《英雄烈士保护法》应运而生,该法规定了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和检察机关作为请求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更好地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提供了法律武器。文章认为,单一化的主体尚不能满足复杂的侵权现状,因此将英雄烈士所在单位、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纳入维权主体范围依然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