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化改新之后,为了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政府实施班田收授法。班田制是以唐朝的均田制为蓝本而制定的,班田制是日本大化改新后建立的律令体制中土地制度的核心。政府在充分考虑了日本当时的国情后,班田制在具体内容上与均田制有了不同的特征。本文主要从授田对象来叙述班田制与均田制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