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产生,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结果,其制度基础在于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村土地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关系到方方面面,涵盖股东组建与决策机制、合理设置股权的治理机制、社会风险防范机制、成员退出机制等等。各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一种形式,有利于改变农业经营方式,实施科技型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其发展态势良好,但需要进一步完善。各地推行农村土地合作社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结构,需要在保持农村土地产权完整性的同时不断提升农村土地产权的完全性,从而更好地发展现代农业,走科技型农业发展模式之路。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贵州省现代农业发展研究所; 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