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正在进行,其中农户的森林经营组织形式如何选择是一个核心问题。农户的异质性与森林经营组织间存在着重要关系。本文通过广西村庄具体案例分析,发现农户的异质性不仅仅影响森林经营组织形式,而且还会造成森林经营目标的差异,据此提出应依据各个地区以及农户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经营形式,而不能主观的代替农户对森林经营管理进行"一刀切",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或"规模经营"等理由选择的森林经营方式。同时,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尊重农户意愿和选择;家庭经营模式依然是森林经营的主要模式,政府只需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完善法规政策指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