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政办发[2020]9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1月30日广西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现就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