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社会管理是我国整个社会管理的基础。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已大大超出了原本村民自治场阈,对既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提出了治理事务、治理人口、治理组织上的三大挑战,为此各地在乡村关系和村级组织架构上作了一些因应性制度变革。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背景下的乡村制度变革应以厘清基层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相互关系、还村民自治以本来面目为正当性依据,而不应成为新一轮行政权力扩张的理由。依此评价当下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一种是厘清、加强和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制度内"创新,一种是侵害和动摇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制度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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