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历时八年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BIT)之所以未能在奥巴马总统任期内完成,主要是因为双方在核心利益诉求上存在的冲突。这种冲突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投资者和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及劳工和环保等四个条款。这种冲突体现了两国在规则制定上的分歧。而导致这种冲突的主要原因,则包括不同的制度性因素、对国家安全因素的考量、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大国竞争以及国际经济规则重塑中的规则之争。基于目前中美两国之间紧密的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特别是中美双边投资拥有巨大的增长空间,中美BIT谈判具备了从冲突走向趋同的基础。在走向趋同的过程中,中国应该重视对美方的要价及其政策决策过程的分析、双方都应该妥善对待"国家安全审查"这一问题、坚持以"共同但有区别"这一理念制定BIT规则以及积极推进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