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真正连带责任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却越来越被需要。不真正连带责任自提出之初就被与连带责任相比较,而事实上二者也存在有较大差别,任何两个以上债务的偶然竞合都可以产生不真正连带责任,其中债权人可以一次或者多次向各债务人请求实现其债权,一债务人赔偿后可向最终责任人追偿。其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虽未明文规定,但在法条应用时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