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重要国有文化传媒集团已经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了出资人关系及其权益,基本确立了现代市场主体,但仍然存在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矛盾突出、产权结构集中单一化、制衡机制形式化及激励机制弱化等问题。在混业经营与跨界融合趋势下,未来国有文化传媒企业应树立以确保两个效益相统一为方向、提高国有文化资本市场活力为导向、完善出资人制度为核心的"二次改革",推进特殊管理股制度、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坚持分类改革,强化法治思维和风险管控意识,确保在社会价值认同、主流思想宣传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两个效益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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