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从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模式的角度而言,公安机关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行动过程是受一定的主观判断所决定的,但是这些主观判断往往在实践中丧失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认识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非偶然性,把握危机处置与常态管理的平衡,最终谋求社会各种价值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