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我国经济新常态这一概念。在地方考察调研、座谈会及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总书记就新常态的概念、主要特点、战略举措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系统阐释,指出"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经济新常态的提出,不仅指明了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方向,也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产生了一系列的深远影响。若要实现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与中国经济新常态相适应的相关法律体系,从而开启法治建设护航经济新常态发展的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