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沿岸权许可制度是美国东部各州采用行政许可手段对传统的沿岸权制度进行改造而形成的。通过用水许可程序,沿岸权的适用对象、用水优先位序、水权的有效期限等问题得以合理界定,沿岸权的理论核心——"合理用水"的考察与评价更加科学,从而提高了沿岸权的确定性和灵活性,使沿岸权具有了一定的排他性。沿岸权许可制度加强了国家(州)公权力在水资源利用领域的影响力,在适应水资源短缺的制度建设方面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