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多是人民内部矛盾,其出现有多种原因,更多反映了地方政府应对风险能力及地方政府权力运用是否得当的问题。研究群体性事件中群体失范行为,增强各级政府对群体失范行为的敏感性,发挥地方政府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纠正功能,可以为妥善解决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提供一种新的治理思路。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将"以人为中心"的柔性治理和"以制度为中心"的刚性治理相结合,建构起一套刚柔并济、行之有效的治理群体失范行为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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