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边环境协定中出于环境保护目的的贸易限制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贸易自由化存在冲突。当前的国际法实践和法学家的著述提出了五种协调这种冲突的建议。这些建议可分为事前解决和事后解决两大类。对于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它们各有不同的价值。我国应当对于它们给予同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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