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清算是公司法人资格终止的必经程序,也是《公司法》中重要的公司制度之一,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清算制度。《公司法》应增加公司强制清算制度。公司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在被解散以后,由于清算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故意不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在清算过程中屡屡违反法律规定,违法清算,损害公司、公司债权人或相关利益者的权利,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及相关利益者的申请,依法负责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事务,从而终结公司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