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美国的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措施,中国投资者该如何选择争端解决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出发点。以正当法律程序、平等保护、合理补偿等宪法性权利为诉因,向美国当地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是当前较为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目前,通过ICSID仲裁的现实可能性不大,但是正在谈判中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很可能使其成为最重要的投资争端解决途径。同样,通过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除存在现实的可行性问题外,其裁决面临着在他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目前操作性不强。而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既面临着TRIMs协议调整范围的限制,同时会触及到国家安全例外这一悬而未决的难题,可行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