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可直接发债融资,这打破了近20年来限制地方政府发债的法律牢笼,对于专门为"规避"旧预算法的而成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产生了深远影响,该类公司将被迫关闭、重组或转型。在其转型过程中,迫切需要相关法律制度为其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