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具有技术、人才、市场信息优势,能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致富道路,政府主导的扶贫活动应该鼓励企业参与。大部分企业参与扶贫不完全是为了奉献,而是在国家扶贫大开发背景下将扶贫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的一种经营战略。政府应该为企业参与扶贫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将贫困地区资源与自身经营相结合,同时政府要对企业扶贫中唯利是图、损害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企业也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保障扶贫行为符合自身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