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已经成为民众获取法治信息的重要途径,网民关注法治信息的意愿比较强烈,而网络法治信息的供给并没有很好地满足民众的需求,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重的。在大数据环境下,普法部门应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创新网络普法模式,提升普法实效,实现普法工作的新发展:一是依托网络大数据,探索精准普法,满足"需求侧";二是转变普法理念,落实普法责任,重组"供给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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