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德国为加强公立高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率,改革高校教师薪酬制度,用以激发高校教师的业绩意识,增强德国高校的国际竞争力。德国高校管理体制的特点决定了德国高校教师薪酬制度在设计上既要兼顾高校教师公务员的身份及传统的教授治校原则,又要通过灵活的控制机制强化对高校教师的管理。为此,联邦、州、高校三个层面逐一调整了相应的法律框架,在联邦《高校教师薪俸改革法》的规定下,教师职务类型按工资级别划分为3类,其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为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德国高校把浮动工资与绩效相挂钩,形成了一套基于职务和绩效的薪酬制度。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