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之所以取消"入户盗窃"入罪的数额要求,在于此类行为除了侵害财产权益外,还侵害了公民的居住安宁权。应当据此法益保护,从行为人进入的场所与进入的方式两个方面,对入户盗窃行为范围加以限制,以避免不当扩大盗窃罪的犯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