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70年至1937年间,工部局共对租界内16家私营医院进行过管理。其中,专门收治外侨的公济医院尤其受到工部局的重视。工部局自1872年起向该院发放年度常规补助金。1875年,借由医院搬迁之机,工部局促成了医院理事会的改组,4名租界纳税人得以进入医院管理层。20世纪10年代公济医院大规模扩建期间,工部局加大了对医院财政的监管力度。在工部局的管理下,公济医院得以长期在租界存续,并由最初的私营营利医院转变租界侨民的"公用"医院,成为工部局公共医疗事业管理的得力助手。工部局对公济医院的管理亦体现了其作为一个"现代政府"对待公共医疗事务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