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主要是讲授法,其核心要旨在于以教师的理解帮助学生理解,但学生个体差异很大,理解力和兴趣点也各不相同,教学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因此,必须引入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和模拟实践教学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一批真正具有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高素质法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