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广泛采用的汽车生产企业车均CO2排放量评价方法没有区分车辆类型及其整备质量大小,故其难以准确评价不同类型及其整备质量车辆的CO2排放。为了提高评价汽车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CO2排放水平的准确性,提出了一个新的评价参数—单位能耗CO2排放因子,以弥补车均CO2排放量评价方法的不足。结果表明:单位能耗CO2排放因子可由汽车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量和其产生的CO2排放量二者的拟合直线求出,其值不受汽车企业生产汽车产品型号、种类和工艺等的影响;其值越小,CO2排放量越少;单位能耗CO2排放因子的大小与能源和耗能工质中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密切相关,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越大,其值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