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游戏中使用真人形象作为虚拟角色的现象日益突出,这涉嫌构成对形象权的侵犯。特别在美国,近几年出现许多判例,美国法院在面对该问题时,排除"主导性目的"标准和Rogers标准,而适用"转化性"标准来判断涉案电子游戏是否侵犯形象权。这一标准的适用与美国对于形象权正当性基础的态度存在直接的关系,然而,是否承认脱离于禁止仿冒原理的形象权仍存在很大的争议。我国应谨慎对待形象权的正当性基础,原则上将其控制在禁止仿冒原理之下,电子游戏中的角色在我国应不倾向于被认定侵犯形象权。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