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借贷发展迅猛,而其运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造成这些法律问题的突出原因之一正是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法律规则的适用问题,仅仅依靠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已经难以解决这些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与市民社会自发形成的公平、正义追求在实现共同发展和统一过程中存在内在矛盾;法律的滞后性造成利率上限规定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亦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步步为营、由点到面地逐渐建立健全的民间借贷单行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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