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看,探视当下的社会问题可以法律特征的内涵与外延不同为标准,进行法律社会特征的二分界归1划分。传统法律特征分类中的规范性、普遍性与国家意志性可划归于指令性特征部分,而法律的强制性、程序性与可诉性则可归属救济性特征。指令性特征主要为人们提供规范指引,以及违反指令后的后果,包含着规范性、普遍性与国家意志性的精神要义;法律的救济性特征则是指令性特征实现的保障,而救济的全部内容必须要经过一定的司法程序才能实现。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