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民初,天津城厢地区的人口增长使得街道空间日益紧张。商民通过扩建沿街房屋拓展空间,而政府则以租界为样板,试图拓宽拉直马路,整理路政。由于缺乏明确的权利划分,政府与商民之间围绕街道宽度引发了持续的争议。政府认为街道改造是提升政治文明的标志,而且自身具有改造街道的合法权力与整理路政的责任,因此往往根据工程需要而决定路宽。商民则从路政中的恤民角度出发维护自身空间,认为无论对于民生还是商务,政府的拓路工程始终弊大于利,在试图将侵占空间合法化的同时积极抵制拓路工程。而街道的宽度最终取决于政府与商民之间的均衡点,并随着双方力量与态度的变化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