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权是以公民环境权为重心的复合性的权利。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中虽然大量存在义务性的规范,但法律属性决定了其必定是以对公民环境权利的保护为出发点和归属。现在学界对环境权的基本属性的认识存在不同观点,甚至认为应否认公民环境权,主张环境法应以义务为重心。从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中普遍实践论辩理论中的基本规则和论证负担规则以及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出发,我们考察出环境权的基本法律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