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其细化了政府采购的程序,增强了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集中采购机构地位、性质,国货认定标准,采购者与供应商的利害关系"等,对完善政府采购法具有积极意义,但其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实践角度分析存在问题的条文,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或补充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