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常见贷款业务之一,自该业务开展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国内企业出口产品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在支持企业出口贸易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但由于《物权法》中对于"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这种质押担保形式未进行明确规定,使得该种质押的法律性质尚处于一种不清晰的状态,对此,实务中对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还是动产质押、是否需要进行质押登记、质权何时设立等相关法律问题产生争议,各地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判法不一。本文拟通过在服务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接触到的一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对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这类特殊质押担保方式的性质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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