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们对传统法律三段论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作用的反思,一种围绕着类推解释为中心的法律发现模式逐渐地获得了人们的普遍认同。考夫曼的类型思维思想从哲学诠释学的视角倡导一种力图打破"事实与规范二分"的法律发现模式,并将类推的等置法律思维模式置于法律发现的核心地位。当然,考夫曼以"事物的本质"来建构其类型思维的逻辑基础,不可避免地受其先验客观价值论所支配,值得我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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