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接上期)同时,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因处理涉及商标案件的需要,其目的是为了处理有关案件,而不是以认定商标为驰名商标为目的而进行的认定。没有涉及商标的案件,任何机构、团体、组织都不得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也就是说,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个案认定,而不是批量认定。二是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只提出了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只规定,确认某商标是否系驰名商标,应当顾及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包括在该成员地域内因宣传该商标而使公众知晓的程度,但对应当如何认定驰名商标,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条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具体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