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6]2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做好相关衔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