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广西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立法步伐,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法质量有待提升、设区市的立法水平有待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程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因此,应提出完善广西加强生态文明立法,明确生态文明立法的基本原则,强化生态文明立法的责任制度,细化地方党委、政府的生态文明责任,完善地方生态文明立法体系,及时出台生态文明专项地方性法规,以此专项法规统领广西生态文明立法,积极探索生态文明规划、河湖长制、城乡环境治理、生态消费、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等重点领域立法,提升生态文明的立法质量,增强立法前瞻性,加强生态文明治理的数字化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推进协同立法,统筹发展设区市的生态文明立法工作,加强设区市的人大沟通指导,搭建立法沟通交流平台,提高人大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提出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立法听证机制、健全立法公众协商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 出版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