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高校的法律地位

作者:汤自军; 杨阳
来源:现代教育科学, 2015, (05): 85-88.
DOI:10.13980/j.cnki.xdjykx.gjyj.2015.05.021

摘要

高校法律地位问题是解决实践中"学生诉学校"案件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对高校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阐述,学界中有关高校法律地位的"事业单位"说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说也未能全面反映高校的法律性质及特点,这成为实践中高等教育行政诉讼案件频发的根本原因。"公务法人"的法律地位是高校正确的法律定位,要确立高校"公务法人"地位,可从立法、明确行政权范围、制定管理相对人救济保障制度及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等四方面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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