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存在的"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这一节的标题与节中的内容相矛盾、"违约责任构成要件"阐述不准确、有关法律概念解释外延不周延等不足之处乃至错误之处进行了较深入的刨析,并提出了将教材的"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这一节的内容改设为"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四节内容、将"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内容阐述按照我国现行《合同法》第107条、303条、406条等条款规定的"以无过错的严格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进行修改等建设性的修改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材建设提供参考。

  • 出版日期2010
  • 单位武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