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东京大学、香港文化博物馆和香港"中央"图书馆藏有一批民国时期广州太安公司下辖戏班的定戏契约及相关经营文书。这批文书直现了戏班(卖戏公司)与买戏主会之间对本价戏银和附加银价(中宵银、利市银、折合银等)的议定,戏班关于度量衡标准、主会克扣拖欠戏金以及各种不确定因素对戏金收取的风险规避。围绕戏金的约定和收取,戏班(卖戏公司)与买戏主会、行会组织、信息中介人、政府权力部门甚至盗匪、军队之间相互交缠的利益关系得以清晰呈现。这批文书是了解民国时期粤剧戏班(卖戏公司)生存境遇和岭南墟镇演剧市场变迁的原始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