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科斯定理的内涵,制度安排如果要实现效率,就要在"局限条件"下降低"交易成本"。中国法制改革的"局限条件"是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从实践出发,以凝聚社会共识、向社会亟须领域分配法律资源、稳定修宪和实验立法等路径,渐进式推进法制改革,降低法律制度变迁成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中秉持这种政治智慧: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合理配置法律资源、以进一步简政放权,统一政府经济目标和政治发展函数、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遏制机会主义并树立法治理念等,继续提高法律制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