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 出版日期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