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社会组织是广大农民实现自我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引导、参与和推动农村社会建设的一股重要力量。而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社会建设之中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其自治功能的实现。农村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反映的其实是"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当前,政府对农村社会组织松绑还不够,且社会治理方式尚处于转型期,从而影响了农村社会组织自治功能的有效发挥。今后应从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入手,不断培养和强化农村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农村社会建设之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