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资源主要包括公共自然资源、公共社会资源和公共福利资源。传统上,中国公共资源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或与政府相关的组织。由于"代理悖论"的存在,决定了由政府作为主体的管理机制不利于公共资源的供给和使用效率。实践表明,多元共治的模式可以通过重新明确产权而克服代理悖论,主要包括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模式、政府监管下的特许经营模式和公共资源的拍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