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因果关系理论的目标是确保因果关系范畴的实在性,论证的核心前提是因果关系范畴是客观相继的根据。叔本华对此提出了两个反驳:第一,康德无法区分主观相继和客观相继;第二,因果关系范畴不是客观相继的根据。如果叔本华的反驳成功,则康德因果关系理论的目标就无法实现。其实,这两个反驳都不成功。首先,无论从含义和规定根据还是从判定标准看,康德都已将主观相继和客观相继明确地区分开;其次,第二个反驳对康德的主张存在三重误解,尤其是误把被因果关系范畴规定的事件一定具有因果关系当作康德的主张。事实上,康德主张被因果关系范畴规定的知觉未必客观相继,相关的质疑也不成功,所以,康德的因果关系理论依然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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