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住建局发布一则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0]22号),明确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信用扣分,其中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

  • 出版日期2020